香港獨立媒體 2013-2-9
連結︰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5508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在二月七日開展為期三個月「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公眾諮詢,討論將就玻璃樽回收實行「生產者責任制」,並打算公開招標,委聘一個合資格承辦商作為玻璃管理承辦商,負責收集廢飲品玻璃樽。然而計劃推出後,坊間反應不一,認為政府所收取的一元,不能直接提供誘因予生產商推廣回收,也會推高低價玻璃酒類的售價,消費者也沒有誘因回收,甚至也不知道產品價格提高與政府「推廣」回收的關係。
政府又計劃公開招標,由單一承辦商負責回收。坊間一直有不同組織參與玻璃回收的業務,包括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的「玻璃再生璀璨」計劃、匡智會的「玻璃樽回收行動」、香港酒店業協會的「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沙田居民協會的「沙田玻璃顯生輝」計劃和在東九龍公共屋邨推行的「玻璃樽源頭分類試驗計劃」。可是,香港的玻璃樽回收率一直偏低,在二零一一年只有四千八百公噸(5%)。回收商便直言目前仍處於「開荒」階段,根本難以找到單一承辦商處理。回收商表示目前市場回收誘因低,回收後的製成品價值低,回收制度不成熟,認為提高回收率的關鍵在於教育。
玻璃再造磚出路少
玻璃樽回收業一直比紙張、膠樽等遜色的原因來自市場的低吸納性。過往經回收處理的玻璃只可成為玻璃磚,但這種玻璃磚在本港的建築和工務工程中使用不多,只有數個政府部門採用。天奧環保有限公司董事陳俊允表示,本港對玻璃樽的吸納量接近飽和, 「政府推薦使用環保鋪路磚,沒規定一定要使用; 有工務工程採用內地環保磚,也不願用本地貨」。基於供過於求,業界有憂慮用玻璃樽造磚只會製造更多垃圾。
不過「玻璃再生璀璨」計劃的負責人黎梅貞女士(April) 卻對玻璃回收持樂觀態度,她表示玻璃砂是一個新誘因。「玻璃砂是可行的新方向,在外國早有研究如何有效運用」,April說因內地基建多,河沙的價格因需求大增而急速上升,本港的建築商開始考慮利用回收玻璃所製成的玻璃砂代替河沙作混凝土的材料。而且,挖沙工程很容易影響海洋生物,破壞河床及相關的生態系統,不符合社會保育風氣的倡議。相信只要多投放資源發展可再生的玻璃製成品,市場就可得以拓展,提升玻璃回收的誘因和成效。是次政府的諮詢文件亦強調「探索回收玻璃在建造業中的新應用」,例如把回收的玻璃再造為玻璃瀝青、排水沙層、水泥沙漿等,改善香港產品太依賴進口的問題,鼓勵業界採用貼合環保的生產工序和產品設計。
面對匡智會和酒店業玻璃回收的拓展和地區性增加對玻璃回收的參與,April 認為這不是市場競爭,反而是相輔相承,「玻璃回收的市場其實很廣,數個組織根本不可能飽和整個市場」。
民間團體開展回收計劃困難重重
過去玻璃回收面對種種障礙,包括設施、人手和成本的問題。假若政府成功帶頭推動的話,尤如打了一枝強心針,勢必令玻璃回收事半功倍。在回收設施方面,April指出他們只能偷偷在後巷擺放回收桶,或派發不太方便的回收袋,很難鼓勵酒吧積極參與玻璃回收。假如政府能出面找承辦商負責有關配套,回收程序便會更為便利。除了設施不足的問題,缺乏穩定的人手和資金不足也是坊間組織面對的重大難題之一。據April 所言,玻璃回收是厭惡性工作,工時早、工資相對低,致人手嚴重不足。人手不足亦導致組織沒時間抽空落區作教育和宣傳,亦無暇親身到酒吧區游說負責人參與回收運動。目前,「玻璃再生璀璨」計劃只靠泥頭車工會會費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撥款營運,難以支付運輸成本和工資。黃錦星亦指出香港雖有做環保磚和環保建築物的工業,但成本十分昂貴,玻璃自身亦較重,運輸成本十分高。有傳政府現時有計劃徵收玻璃回收稅,大約每瓶收取一元,加上垃圾徵費最快將於2016年實行,相信這些回收稅可支持玻璃回收業的運輸及營運成本。
公開招標不可行
就諮詢文件所見,政府似乎只想擔當「帶頭」的角色,而真正的回收工作欲公開招標至合資格的承辦商。但要成為「合資格」的承辦商一點也不容易,不但其廢飲品玻璃樽的回收率需達70%,並需提供便利及高水平的收集及運輸處理。雖然政府帶頭興起「有前景」的生意,但玻璃回收業始終是在「開荒」的階段,市場又沒有基礎,令人質疑公開招標的可行性。另一方面,政府有意向飲品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費,並建議立法規定飲品零售商必須提供回收資訊,向消費者提供就近回收點的位置。此舉動牽涉廣泛的商業利益,豁免的原則又沒有清晰的指標,定必惹起飲品零售商的反對聲音。
消費者支持回收 長遠靠自律
有業界人士擔心部分玻璃回收徵費會轉嫁消費者,April 卻指出市民一般不介意。「我到酒吧區宣傳時曾訪問一些市民,他們都願意多付數元去支持玻璃回收」。April 強調市民支持玻璃回收的意向清晰,政府責無旁貸,應帶頭推動市場,促進政府各部門攜手合作,同時亦應鼓勵和資助大學進行研究,開發更多的回收玻璃製成品,從而開拓市場。雖然垃圾徵費和玻璃回收稅是回收運動的終極推動力,但April 強調環保工作不能與金錢百份百地掛勾。她認為回收運動最重要是個人意識,長遠來說應著重於教育及個人自律兩方面推行,才可真正在「源頭」減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