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 2013-4-1
怎樣徹底地發揮1元的效用?政府提出飲品玻璃樽須按容量徵費,預算1公升容量徵1元。究竟這筆徵費能否掀起玻璃樽回收?業界認為1元徵費對推動回收業發展仍欠力度,因為回收玻璃樽涉及運費、人工、清潔以及高昂的保險費用。
本報記者 林丹媛
政府在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制諮詢文件中,提出計劃從供應商徵收預繳式循環再造費,按飲品容量為單位,1公升樽收1元,補貼玻璃回收業。天奧環保有限公司董事陳俊允表示,未知1元徵費可否補貼所有東西,但相信能補助由回收點到回收廠的運費。在油費、最低工資、通脹等影響,徵收費用會否隨成本增加而提升,仍是未知數。
新興行業保險費倍升
陳俊允表示,政府在徵費1元外,也應研究玻璃回收業保險問題。「近年回收業的保險費以倍計增加」,以他的公司為例,近3年的保費加了4倍,今年保費就超過100萬元。他相信是與回收業在港仍屬新興行業有關,保險界沒有先例參考,而玻璃回收是人手密集的行業,例如員工須到回收點收集物料,再篩選和分類,工作受傷機會較大,「有時會界刂損手」,都是保費高的原因。
陳俊允表示,他很擔心1元徵費最終會否悉數用來補貼保險費,以現時保費佔員工工資的10至20%計算,公司在聘用員工時也要「就住就住」。他說,當初政府設計或是用來補貼玻璃回收的運費,但保險費對業界而言,委實也是龐大支出。
源頭分類未被重視
政府提出飲品玻璃樽徵費,目標是源頭減廢,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項目統籌黎梅貞表示,該會在兩個地區回收玻璃樽,「我們每次出車都要自費燃油,預計1元只夠補貼運費。」但她同時認為諮詢文件的側重點,只在徵收飲品玻璃樽的費用上,質疑徵費未必能使商家做好源頭分類。
現時該會雖只回收酒吧玻璃樽,但亦有市民主動交予家中的玻璃樽,碰上該會員工休息,市民就將玻璃樽送到垃圾站,令堆填區變成玻璃樽墳場,未能做到循環再生。黎梅貞曾要求食環署在垃圾收集站設立固定玻璃回收箱,雖然得到署方首肯,該會卻需另聘人手,增加了營運成本。
只欠政府「東風」
玻璃磚是玻璃樽的副產品,要使它「有價有市」,絕不能單靠一個巴掌。陳俊允形容萬事俱備,只欠政府「東風」,他希望當局多在公務工程使用玻璃磚,而非只限於「鋪路磚」,畢竟「需要鋪磚的道路有限」。
要普及玻璃磚,除靠製造商努力,也需用家配合。陳俊允說,現時公司的玻璃磚以「鋪路磚」為主,而政府採用的鋪路磚「較厚的放在車路,薄的用於行人路」,「玻璃磚的壽命若非因道路工程而破損,其可用年期與普通磚無大分別。」
陳俊允希望政府能在其他公務工程增加使用玻璃磚。他說:「除路政署保養部、房屋署新建的房屋外,其他公務工程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使用本地環保磚,其實康文署的休憩用地,如單車徑也可使用玻璃磚。」
政府在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制諮詢文件中,設定每年回收5萬噸玻璃。陳俊允認為,只用玻璃磚鋪路是行不通,因為「需要鋪磚的道路有限」,公司現正開發同類型產品,如石壆。
現時玻璃磚由建築廢料混合玻璃製成,建築廢料所佔百分比高於玻璃。他說,玻璃磚在實驗階段初期,玻璃與建築廢料的比例,曾達75%對25%。但當產品推出市場,便需要大幅調整兩者比例。因為政府在制定玻璃磚玻璃含量時,將上限設定為25%,其一是測試玻璃磚在現實中的可行性,其二是擔心市面未必能提供大量回收玻璃樽。
回收路難行
同是「被棄置」的垃圾,但廚餘和玻璃的回收處理卻有「天壤之別」。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項目統籌黎梅貞表示,「相對廚餘,市民對玻璃的厭惡感較低。」為免「被遺棄」的玻璃樽在堆填區自生自滅,黎梅貞每逢星期一、四和六,都到灣仔及蘇豪一帶酒吧「執樽」,再運到玻璃回收廠「借磚返魂」。
「玻璃樽在回收行業中是不被重視的。」黎梅貞點出玻璃樽的回收「命運」。回收玻璃樽的日子只有星期一、四和六,服務時間只到早上11點。黎梅貞解釋,要在有限資源下提升回收效率,「星期六和星期一前都是『蒲吧』旺日,而星期四之前有『女士夜』等,所以選擇這幾天回收。」
回收玻璃樽的難處,在於部分已承諾自行分類的酒吧,仍將玻璃樽混合其他固體廢物。她說,酒吧以「無時間、無地方、欠人手」為由不分類。他們因此要在酒吧後巷,打開黑色垃圾袋自行分類。
來到蘇豪區,包括黎梅貞在內的3名回收人士穿梭於伊利近街、卑利街、士丹頓街、蘭桂坊各酒吧中,用白色米袋裝各式各樣玻璃樽回收。「星期四玻璃樽數目已不算多,之前七人欖球賽,數字更加驚人。」單單一個上午,已在兩區收到6噸,約16,000多個,然後再送到屯門的回收廠,再製成「玻璃磚」。
玻璃樽的碰擊聲,是外人耳朵裡的「噪音」。曾有街坊投訴要他們離開,卻被黎梅貞一句「請建議回收點」而語塞。「政府再發酒牌時,應以酒吧能否肩負『綠色酒吧』角色作為簽發與否的參考指標,鼓勵酒吧做好源頭分類。」